为促进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我校研究生工作的健康发展,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现对我院接收2024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工作安排如下:
一、 学科专业简介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主要依托我院、新材料界面科学与工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设有博士后流动站、一级学科博士点、一级学科硕士点和材料与化工工程专业学位硕士点,有双聘院士4名,材料加工工程国家重点学科1个,有新材料界面科学与工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镁基材料山西省重点实验室、新能源材料及器件山西省重点实验室、医用金属材料山西省重点实验室、半导体照明工程国家地方联合研究中心、山西省能源材料及分析测试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山西省金属材料腐蚀与防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山西省钢铁材料研究生教育创新中心等研究生培养和科技创新平台。冶金工程为一级学科硕士点。
二、接收专业与规模
2024我校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均接收推荐免试生,接收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全日制专业实际招生人数的50%。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招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博。具体接收专业: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术型)
080600 冶金工程(学术型)
085601 材料工程(专业型)
085603 冶金工程(专业型)
三、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且已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注册成功;
2、满足条件1,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复试后可直接录取:
(1)本科毕业院校为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2)本科阶段发表与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获科研成果奖项、或在全国重大竞赛中获奖者;
(3)参加学院组织的夏令营活动获得优秀者,夏令营的具体日程和办法可咨询学院。
四、接收程序
1、9月10日前各学院在本学院网站发布本学院接收2024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办法及程序。
2、有意报考我院的推免生请在中国研招网“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管理服务平台”开通后(以下简称推免系统)填写报考志愿,所报研究生专业与本科学习专业相同或相近。
3、研究生院通过该“推免系统”审核推免生信息,对符合申请条件者发送复试通知。
4、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通过“推免系统”进行回复“是否同意复试”,同时将《接收推免生申请材料》的电子版(必须是单个文件,文件名为学生姓名) 发送到学院邮箱并和学院联系确定复试资格、复试时间和复试地点。
5、学院对参加复试的推免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上报研究生院备案。
6、研究生院通过“推免系统”向推免生发待录取通知。
7、推免生通过“推免系统”回复“是否同意录取”。
8、研究生院汇总拟录取推免生名单,经校招生领导组审定后,届时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审定,确定最终录取名单。
五、其他注意事项
1、申请材料
申请者在复试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由学院审核,所有复印件统一用A4纸张复印并留存学院备案。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院将取消申请人的复试录取资格。所有申请者的材料提交后不再退还。
须提交的接收推免生申请材料(下载附件)如下:
(1)本科成绩单(加盖学生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2)各类获奖证书、学术论文及科研成果等材料
(3)国家英语四级考试合格证书(或成绩证明)
2、接收推免生时间
教育部规定接收推免生截止时间为10月20日,我校可根据录取情况提前结束接收推免生工作。
3、复试录取
(1)复试由学院组织,申请人联系接收学院参加复试,确定复试方式、地点和时间。
(2)每位推免生只能在一个专业参加复试。
4、被我校正式录取的推免生,不再参加我校2024年全日制统考的复试录取环节,我校预计将于2024年6月下旬寄发录取通知书。
5、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如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6、推免生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录取报到后需参加我校校医院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7、推免生奖助政策办法按照我校研究生研究生奖助体系相关文件执行。
8、学院联系电话:0351-6010021
E-Mail: cljiaokeban@126.com